各学院:
2015年假期即将来临,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,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前,各学院要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教育学生进一步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,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,防止被骗、被盗、车祸、火灾等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放假前,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,切实落实防火、防水、防盗等工作;要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认真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,照明灯及电源开关是否关闭,电源插头是否拔下等;此外,要特别加强对2014级新生的安全教育。
三、寒假期间,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,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,各学院要做好教育动员工作,尽量让学生回家。
四、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,学院要对申请留校住宿学生进行严格审核,与留校学生签署“安全协议书”。组织留校学生成立临时班、团支部等学生组织,做好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,安排辅导员作为留校学生的联系老师,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,并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好留校学生春节联欢慰问活动。
五、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安全协议条款,服从管理,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负责人如发现留校学生未经请假离校,24小时内必须上报学院。
六、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,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集中住宿,不允许一个人在宿舍单独住宿。各学院要对寒假期间不离校或推迟离校的学生进行摸底和教育,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,不在宿舍做饭,不违章使用电器,不酗酒滋事,不留宿他人。
七、各学院学生科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八、1月29日中午12点前,请各学院将寒假不回家学生名单(附件1)、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学生处管理办公室。
九、假期结束后,学生要按时返校,各学院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7: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(附件2)报学生处管理办公室,表格按统一格式填写。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,要及时通知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和理由,经批准后方可推迟返校,并于返校后补办销假手续。
附件1:2015年寒假不回家学生名单
序号 |
班级 |
姓名 |
本人联系方式 |
宿舍 |
班主任 |
联系方式 |
假期住宿地址 |
留宿原因 |
留宿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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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2015年寒假学生返校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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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学生人数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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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返校学生人数: 人 |
序号 |
班级 |
姓名 |
家庭住址 |
未返校原因 |
返校时间 |
是否联络上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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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16日